有不少网友在网上购物后,发现物品与描述不符或者使用效果不好,会在网上评论或发帖提醒其他的买家。然而有些网友却发现,自己发出的差评帖一开始还很有热度,结果没过几天就突然消失了。其实,这可能是网络水军在作怪。湖北的赵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赵女士是一位宝妈,今年3月,她在某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帖子,内容是使用一款知名奶瓶后的不好感受,这则帖子发布后,很快评论量就达到了四百多条。赵女士介绍,起初通过奶瓶品牌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在第一页就能看到自己的帖子,然而没过几天,她却发现,输入同样的关键词后,自己的帖子却怎么都搜索不出来了。

  这是一条关于某品牌美容仪测评的帖子,发布者是一位女博主,这位博主在使用后认为这款美容仪并没有宣传中描述的效果那么好,而且价格不便宜,因此提醒网友谨慎购买。帖子发布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自己也有同样的感受,还有部分准备购买的网友表示幸好还没买,很快评论量就达到了一千多条,然而没过多久,帖子却突然失去了热度。女博主发现,原本搜索美容仪等关键词,在第一页就能出现的帖子,却在翻了很多页后都没有找到。

  商家找到“网络水军”要求“下沉”帖子

  就在女博主和赵女士都感到困惑的时候,湖北秭归警方联系到了她们,向她们了解情况,原来,她们的帖子之所以失去热度是因为商家找了网络水军,经过操作,她们的帖子通过关键词已经搜索不到了。这种操作被称为“下沉”。

  民警介绍,商家认为这样的言论会对他们销售造成负面影响,于是通过网络上的删帖广告,找到了专门从事删帖服务的宋某某。

  宋某某于2022年4月成立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然而这家公司自注册起,不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也很少接收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但是公司收入却比较大。

  有偿删帖 “看人下菜碟”标价格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宋某某的背后藏着一个网络水军团伙,他们分工明确,专门在网上干着有偿删帖的勾当。团伙内部还有详细的价格表,虽然看似是明码标价,但实则价格有高有低,价格表上明确写着看人下菜,没有固定。

  “网络水军”系团伙 有明确分工

  宋某某有多名下线,其中一名被他称为徒弟,主要负责帮他联系其他下线,而下线的主要任务是在各大平台发布广告招揽客户,每成功完成一单,他们可以从中抽取300元到500元不等的提成。

  对于删帖等操作,宋某某本人并不会,他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与客户沟通、商谈价格,具体操作则由他的上线张某某负责,张某某每操作完成一条订单,会获取200元到300元不等的报酬。

  收到订单后 招募刷手进行评论点赞

  宋某某收到客户的具体要求后,会将带有负面评论的网络链接转发给他的上线张某某,随后,张某某在刷单平台上发布任务,招募大量刷手对链接的内容进行评论点赞等操作。

  短时大量点赞评论 会被平台认定违规操作

  而这样短时间内进行的这些点赞评论等操作,会触碰他们发帖平台的相关规则,平台很可能会认定帖文存在违规操作,并对帖文进行降权或屏蔽处理。

  经过下沉后的网帖,通过网页链接依然能够打开,但是通过关键词在平台内进行搜索,却很难找到。这也就是为什么赵女士和女博主的帖子突然失去热度的原因。

  除“下沉”网帖 还删除和屏蔽网帖

  除了下沉操作外,宋某某的公司还有另外两项主要经营的业务,就是删除和屏蔽。

  宋某某等人收到客户关于删帖和屏蔽关键词的这两项需求后,会在网上找人代为操作。

  那么,宋某某等人又是如何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呢?

  秭归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 徐佳晖:宋某一般会根据这些订单,也就是这些网络链接的难易程度,平台不一致的情况来具体定价,大概每一条链接收取500到2000元左右的服务费。

  为保“大客户” 会开出较低价格

  而对于一些需求比较大的客户,宋某某会绕过徒弟和下线,直接与客户联系,跟对方签订合同,进行长期的合作。为了能够长期合作,宋某某一般会给出比较低的价格。

  警方集中收网 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

  湖北秭归警方经过一个月的侦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经严密部署,兵分十三路展开集中收网行动。

  秭归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 徐佳晖:在两个小时内就将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其中扣押了涉案电脑6台,手机30余部,涉案资金200余万元。

  “水军”搭建平台 电子刷单流量大增

  删帖、下沉、屏蔽、刷单、控评,这些在生活中不常用的词,却频繁出现在网络水军的关键词中。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网络水军已经不满足于单靠真人操作,来刷流量、刷好评了。在广东东莞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通过搭建刷单平台,通过电子刷单让流量大增。

  计算机专业毕业 靠刷单平台获丰厚利润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伊某大学专业学的是计算机,2021年5月起,伊某共搭建了3个专门“刷单”的网络平台。以伊某为首的团伙利用刷单平台,组织商家和刷手在网络平台上大量进行虚假购物、发布虚假评价并从中非法牟取刷单佣金,伊某从中抽取30%的利润。

  抓住“流量至上”心理 提供虚假流量服务

  以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住了电商商家想要提高销量的心理,搭建了刷单平台,而在湖南长沙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件中,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则抓住了互联网从业者渴望获得网络流量的心理,组织大量网络刷手为客户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作品提供虚假流量、虚假点赞评论、虚假转载等服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这个犯罪团伙披着科技文化传媒公司的外衣,在各知名短视频网络平台发布噱头视频,引流诱导炒作,公开出售有偿代刷点赞量、关注量、浏览量、粉丝量等服务。为了将所谓的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他们在网络上招聘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而业务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寻找客户。

  雇佣刷手 短时间“刷”出百万流量

  警方介绍,犯罪团伙成立的这家科技公司相当于一个中介公司,一面负责联络客户,获取订单,一面组织刷手进行刷单。他们雇佣刷手通过非法脚本程序,模拟真实用户进行批量操作,短时间内即可将短视频的“浏览量”数值推至百万量级。他们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来量身定制流量服务。同时为了维持数据流量的稳定,业务员会提供人刷和机刷保障满足客户各种不同的需求。

  业务员接到订单需求后,会发给刷手公司,刷手公司自己建了一个群组,里面大部分有一些真人,有一些机刷的账号存在。这些刷手公司会将任务发布在群当中,随后真人或者机刷的账户会根据任务要求进行点赞和评论以达到虚假评论的效果。

  犯罪团伙进行机刷需要大量的平台账号,那么他们是如何获得这么多账号的呢?

  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吴彬:主要是虚拟身份,因为有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身份泄露给不法分子注册大量的虚拟账号,然后犯罪嫌疑人会利用这些账号从事这种行为,但是他本人并不知情。

  在警方破获的这些案件中,机刷只是少数犯罪团伙会使用的,大部分犯罪团伙都是在刷单平台发布任务,寻找刷手进行刷单,而这些刷手选择帮助犯罪团伙进行刷单,主要是冲着佣金去的。在此警方提示,网络刷单是违法犯罪行为,莫要因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红线,另外,作为平台方也应加强监管,完善运营规则,多方合力,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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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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