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 申铖)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月14日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公告,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声明: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国际绿色品牌联盟
Avatar photo

作者 绿色在线

  “绿色在线”创建伊始,坚持以绿色人文,绿色人生的永恒理念,始终坚持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内外广大客户需求,传播国内外绿色文明、绿色文化、绿色经济、绿色能源、绿色旅游、绿色农业、绿色发展等最新动态信息。为了绿色在线更好的发展壮大,欢迎各界有缘人士,友情参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