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肖星利用担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声明: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国际绿色品牌联盟
Avatar photo

作者 绿色在线

  “绿色在线”创建伊始,坚持以绿色人文,绿色人生的永恒理念,始终坚持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内外广大客户需求,传播国内外绿色文明、绿色文化、绿色经济、绿色能源、绿色旅游、绿色农业、绿色发展等最新动态信息。为了绿色在线更好的发展壮大,欢迎各界有缘人士,友情参与共同发展。